警聲

香港警務處在一九七三年推出「好市民獎勵計劃」(前稱「模範市民獎」)。藝人黎瑞恩是其中一位得獎者,她接受《警聲》專訪時表示自己年少時已與警隊相當有緣。


她說:「我從小的志願並非成為歌手,而是當警察。當時我家附近有一間少年警訊會所,我未夠年齡入會,卻十分羨慕少訊會員能在會所組織樂隊,因此經常請求駐守人員讓我入內。那段時間,我除了獲得一個聽音樂及玩樂的地方外,亦接收了不少防罪、滅罪資訊。」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一歲的黎瑞恩在屯門大興邨打羽毛球時,看見三名少年爬入一間幼稚園並在十分鐘後爬出,不久幼稚園內冒煙,她立即告知街上警察,通報消防員來救火,並提供涉嫌縱火少年的資料。「我認得三人是住在我家附近的街坊,當時曾有所猶疑,擔心會令他們入獄,但最後決定向警方舉報。」


警方憑資料找到三名涉嫌縱火少年,研究案情後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以警司警誡的方式處理。黎瑞恩翌年以十二歲之齡獲頒「模範市民獎」,並接受《少年警訊》節目訪問。這段經歷展現了黎瑞恩見義勇為的性格,雖然她長大後未有投身警隊,但亦不忘初心,成為家長後,她亦有向子女灌輸見義勇為的價值觀,期望能培養他們正義感。


黎瑞恩表示:「以搶劫案為例,所涉及的金錢對事主來說可能十分重要,市民提供資料能令警方尋回贓物,可以直接幫助別人,但知道罪案發生卻不舉報,最終釀成悲劇,將會十分內疚。我理解有人害怕錄取口供,但現時除了親身到警署報案,市民亦可透過其他渠道向警方提供罪案消息。警隊只有三萬多人,全港則有七百萬人,市民的力量十分強大。」


反修例風波期間,黎瑞恩多次公開支持警方執法。她說:「我不認同違法達義,但我明白有些人在受到誤導、情緒激動時,難以理性分析,而隨着社會秩序大致回復正常,是時候撥亂反正。」


黎瑞恩將出席今年的「好市民獎頒獎典禮」,希望以自身經歷宣揚正義感和正能量,鼓勵市民助警助人。


藝人黎瑞恩希望以自身經歷宣揚正義感和正能量。
藝人黎瑞恩希望以自身經歷宣揚正義感和正能量。
十二歲的黎瑞恩(右)獲頒「模範市民獎」。
十二歲的黎瑞恩(右)獲頒「模範市民獎」。
當年黎瑞恩獲獎後接受《少年警訊》節目訪問。
當年黎瑞恩獲獎後接受《少年警訊》節目訪問。

 

《警聲》編輯委員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主席) 郭嘉銓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 梁仲文
警察公共關係科首席新聞主任(宣傳及刊物) 黃惠虹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督察(傳媒關係) 李沛賢
港島總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徐樂恩
東九龍總區助理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郭星佑
西九龍總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劉清楠
新界北總區助理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陳潤華
新界南總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麥嘉寶
水警總區署理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伍俊豪
人事部高級督察 蔡映彤
警察學院署理總督察 楊莉
員佐級協會代表 馬德雄
行政主任(文職人員關係) 胡依韻

 

編輯部

編輯: 梁慧欣(2860-6171)
記者: 嚴泳欣(2860-6172)
攝影: 林志軒(2860-6174)
林雨燊(2860-6175)
傳真: 2200-4309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
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樓
警隊網頁網址: www.info.gov.hk/police/offbeat
電子郵件地址: sio-off-beat-pprb@police.gov.hk
第1177期截稿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下午六時前)
第1178期截稿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時前)


有意投稿的人員請透過警察內聯網首頁的《警聲》捷徑參閱投稿須知。


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