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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於七月六日舉行首次會議。
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生效,香港警務處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國安處),負責收集和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反干預調查和開展國家安全審查;承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及執行香港國安法所需的其他職責。
為了便利市民提供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資料或舉報,國安處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開設「國安處舉報熱線」。巿民可透過不同平台,包括微信、電話短訊及專設電郵,向警務處作出國家安全相關的非緊急舉報。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國安處舉報熱線」接獲超過四萬個舉報訊息。
警方於公眾活動舉起違反香港國安法警告旗(俗稱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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