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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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警務人員子女走出香港以擴闊視野,內地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現資助警務人員子女到內地或海外參加暑期課程,資助計劃供高級警司或以下職級警務人員申請。各級警務人員的最高資助金額如下︰

職級 最高資助金額(每名子女)*
高級警司、警司 港幣一千元 學費70%,以較少者為準。
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 港幣二千元
初級警務人員 港幣三千元
*資助金額會因該年的申請數目及預算而可能向下調整


有意申請的警務人員請參閱以下資助計劃條款: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必須是現職警務人員,其子女必須是現職警務人員的親生或經合法領養的子女,並未曾於此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如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為警務人員,只須由其中一人替子女遞交申請表格。


(二)申請人的子女於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時年齡必須介乎12至21歲,即二〇〇二年六月一日至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生。


(三)申請人可自行為其子女選擇內地或海外的暑期課程(澳門及台灣除外),惟課程須在六月至八月期間舉行,由知名機構開辦,並獲警隊認可。一般觀光團及正規校內課程將不獲資助。


(四)如有任何爭議,本辦事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填妥刊載於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及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的申請表格,連同以下證明文件副本:


□ 申請人子女的出生證明書


□ 二〇二一/二〇二二學年的成績單(必須包括下學期)


□ 暑期課程的詳細資料


□ 入讀課程的確認書


□ 有關課程的收據


在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五時正前親身遞交或郵寄至以下辦事處︰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十八樓


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


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


〔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服務)2〕


詳情可參閱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的公告或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


其他資料


本辦事處會於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或之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獲資助人員於指定時間親臨警政大樓三十八樓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領取資助款項的支票。如獲資助人員未能在指定時間親臨本辦事處,可填妥於電郵附上的授權書以授權其他人士代為領取資助款項的支票。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在代領時出示已填妥的授權書正本,以代申請人領取上述支票。任何成功申請者的子女若缺席有關課程,而缺席原因又不為警隊接納,須全數退還資助款項。參加者回港後,將有機會獲邀請協助籌辦與資助計劃有關的活動。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2860-6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