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电脑和资讯科技不断迅速发展,令罪犯有机可乘,利用新科技进行犯罪勾档,例如黑客入侵、网上骗案、网上盗窃等。假如阁下在互联网上被人行骗或盗窃,请到就近一间警署报案或利用本站的 电子报案中心 报案。如进一步了解有关科技罪行及预防资料。请按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 。
警司警诫是:
当一名介乎於10岁至未满18岁的青少年干犯罪行,若警方有充分证据提出起诉,便可按正常程序进行检控,将犯案者送交法庭审讯,或根据警司警诫计划处理该青少年罪犯。
在警司警诫计划下,一名警司或以上职级人员行使酌情权,对青少年罪犯作出警诫而不提出起诉,而涉案青少年须接受警方监管,为期两年或直至该名青少年年满18岁为止(两者中以较短的期限为准)。
在决定是否以警司警诫的手法处理案件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符合以下条件:
如欲查询有关罪案数字,可浏览我们的警队网页的 罪案统计数字 ,另外,阁下亦可参考我们该年的警察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