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众人士作出的通告

牌照/许可证

最新边境禁区界线

边境禁区的覆盖范围, 由根据《公安条例》第36 条制定的 《边境禁区令》(第245 章,附属法例A)的附表指明。

政府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公布计划,将边境禁区的陆地覆盖范围,由当时约2 800 公顷,大幅缩减至约400 公顷。缩减後的边境禁区,只会覆盖边界巡逻通路及其以北的土地、过境设施、沙头角墟、沙头角海以及米埔部分地方。该计划旨在将边境禁区缩减至保障公共秩序和边界保安所需的最小范围,以便当地居民和游客可以无须申领禁区许可证而进入有关地区。

边境禁区分三个阶段缩减。第一和第二阶段的边境禁区缩减已分别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和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实施,缩减范围覆盖除梧桐河至莲麻坑段以外的整个边境禁区。

随着梧桐河至莲麻坑段的边界巡逻通路建造工程已竣工,第三阶段的边境禁区缩减亦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生效。这个阶段的缩减,释出超过900公顷土地。这个阶段完成後,整项边境禁区缩减计划亦告完成。

警方提醒市民,在边境禁区正式开放後,需要特别留意新边境禁区界线,以避免误闯禁区。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38条》,任何人士如未持有有效的禁区许可证出入禁区,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及监禁2年。

公众人士需留意的行山路线包括:

  1. 介乎横沥至沙头角的一段莲麻坑路为边境禁区。行山人士除非持有效禁区许可证,否则进入莲麻坑村後不能经该段莲麻坑路离开(建议行山人士以为矿山警察了望站为终点,并经原路折返红花岭);
  2. 由红花岭经红花寨往担水坑村或山咀村的行山路径(当行山人士到达50Q KK126963 / 50Q KK127964 的山路交界点後,他们应沿东面行山路径前往担水坑村或山咀村。不建议由北面山径落山前往伯公坳,因该处并无路径前往担水坑村或山咀村);以及
  3. 由麻雀岭或万屋边经红花岭及红花寨往莲麻坑村、担水坑村或山咀村的行山路径(请参考(i)及(ii)的建议)。

由於上述被释出禁区范围的地区有部份是连接一些热门行山路径,因此警方已预先在有关行山路径竖立多个禁区警告牌提醒市民切勿误闯禁区。如了解最新的边境禁区界线,请参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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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5边境禁区(修订)令》,2015年第217号法律公告

继政府于2022年6月首阶段开放位于新界北部的沙头角边境禁区后,现将于2024年1月进一步开放沙头角,让市民大众深入认识当地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及旅游景点。沙头角禁区(除中英街外)将会以配额制形式,开放予持有效禁区许可证的旅客进入,包括旅行团及个别旅游人士。

有兴趣的市民可浏览以下网址,了解申请边境禁区许可证的程序及递交申请。

https://www.es.police.gov.hk/eserv-online-portal-ui/#/pages/e-services-application-forms/10?locale=zh_CN

有关沙头角禁区本地游的旅行团资讯,市民可留意香港旅游业议会公布的相关详情,及直接联络持牌旅行代理商报名参加旅行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