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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年期」
该社董事会已于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通过修订社员福利项目的申请条款及细则。由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起,所有申请入社之社员,其后不论任何原因离开警队,而未能符合「互助年期」(注)的社员,将会影响其申请以下福利项目。
当中包括: • 人生储蓄保障 • 贷款安全保障 • 新生婴儿津贴 • 住院医疗补助 • 紧急补助
如于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或之前已获董事会通过正式成为该社社员并持有效社籍的人士则不会受「互助年期」的影响,而就该社提供的福利,该社董事会均保留最终审批权利。
注:「互助年期」是指由持有有效社籍日期起计,截至于警队最后工作日期为止,必须拥有不少于连续5年(足60个月)的共同关系之社龄。
如有查询,请致电2399-7878 (接通后按9字)与该社职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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