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2 張相片

為提升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的認識和了解,國家安全處(國安處)將配合「國家憲法日」推出「NScript 寫書法‧學憲法」活動。人員可於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十日期間,在警察總部三樓電梯大堂參與電子書法期間限定活動,並透過今期《警聲》參與「警聲憲法書法活動」。


NScript電子書法期間限定活動


日期: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十日


地點:警察總部三樓電梯大堂


內容:


• 活動展出《憲法》相關資訊,人員可了解憲法精神及內容,亦可在「智能書法枱」即席揮毫,以電子毛筆寫下與《憲法》內容相關的字句。


• 完成後,「智能書法枱」將提供個人化電子印章以蓋於書法作品上,人員可即場印製作品,並透過二維碼將作品儲存至電話或分享至社交媒體帳號。


警聲憲法書法活動


國安處亦推出「警聲憲法書法活動」,邀請警隊人員參與。人員可使用硬筆填寫附頁《憲法》相關的臨摹書法紙。完成後將作品相片連同中文姓名、駐守單位及聯絡電話傳送至nsd-cpa@police.gov.hk以換取國安處二〇二三年座枱月曆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於同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 《憲法》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根」和「源」,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效力來源,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提供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憲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 序言:簡介建國歷史、國家的基本政策、性質與形式,及《憲法》的效力;


2. 總綱:明確國體、基本國策等;


3.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闡述各項人權及公民義務;


4. 國家機構:規定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同時作為立法機關;以及


5.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規定了國家的基本標誌。


「國家憲法日」小知識


為增強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決定,將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