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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運用資源及集中人手處理警隊主要執法範疇,警隊一直執行「無需警方行動」案件分類政策。為加強人員對此政策之了解及提升執行能力,支援部於四月八日舉辦首場網上課程,向報案室人員講解政策背景及執行細節,並分享與報案人溝通的技巧。參與課程的人員均認同課程有助增進對政策的理解及加強執行的信心。
為進一步便利指揮及控制中心及報案室人員執行相關政策,「行動指示卡」會適時更新,方便人員以統一及簡明的方法就案件內容作出分析及適當跟進。一般而言,當人員接獲應由其他政府部門處理之輕微及非緊急案件,便會將案件歸類為「無需警方行動」案件。人員會向報案人清楚解釋如何透過政府熱線或其他渠道作出求助,如有需要亦可透過警隊的電子報案中心報案。二〇二一年有百分之九十五的「無需警方行動」案件在相關人員按豐富經驗分析後,均作出無需派員的指示。然而,剩餘的少量相關案件因涉及刑事成分、對公共交通構成嚴重影響,或者對市民性命財產構成威脅,因此需作出適當調配,派員到場了解及提供協助。
支援部會繼續舉辦相關課程,持續提升人員之能力,務求政策能夠有效推行,資源得以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