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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一直十分重視人員的誠信,故透過不同措施以建立健康的誠信管理文化。為進一步加強誠信管理及主動審視涉嫌違規違紀的個案,警隊於今年五月二十九日正式成立「誠信審核行動小組」(行動小組)。行動小組共有十五名成員,向助理處長(服務質素)匯報,並由助理處長(服務質素)直接向處長匯報工作情況。行動小組的工作目標包括主動調查警隊成員涉嫌嚴重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的行為;及早辨識所有工作流程中的潛在風險,並加以改善;加強對各成員行為操守的監察並優化監管制度。
自成立以來,行動小組一直積極研究並推行新的誠信管理措施。今年七月,行動小組推出首個措施 — 晉升遴選個人財政狀況聲明。該措施要求參與晉升選拔人員在提交晉升報告同時,須就個人財政狀況作聲明以證明財政穩健。此措施已於2021/22年度高級警司、警司及總督察晉升選拔中推行,並會逐步伸延至員佐級人員的晉升選拔。
此外,行動小組將於本年第四季推出自願驗毒計劃,主要涵蓋現正擔任及申請加入敏感崗位的人員。計劃將分階段進行,首階段主要包括毒品調查科行動及情報組人員、總區及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總區及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以及毒品處理警員。計劃會於往後的階段逐步推展至警隊不同崗位的人員。
處長鄧炳強於十月率先帶領一眾處長級人員到訪位於灣仔堅偉樓的驗毒中心,聽取行動小組人員的講解及參觀中心設施,並參與是次驗毒計劃。
行動小組會繼續積極推動現時的誠信管理策略,深化警隊多年來的誠信管理文化,預防不當行為,以維持市民對警隊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