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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六日中午时分,水警西分区巡逻小队第二队人员在海上巡逻时看到一艘船只在青洲湾对出海面失火,冒出浓烟。他们立刻将警轮驶到旁边,船上有一名情绪激动的男士表示家人和船员还在船舱内,整队人员当刻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脑海只有救人这个念头。
警署警长阿荣说:「我们不能只等待消防船前来,袖手旁观。警务人员有责任保障市民生命安全。面对危险情况,我们必须冷静判断,在安全的情况下尽一切所能拯救生命。」阿荣登上该艘船只了解情况后,指派了穿上全套防火衣和配备呼吸器的警员阿松靠近密封的船舱,逐一将玻璃窗击碎,令浓烟散出。另一方面,其他队员亦不断利用警轮的消防喉向船舱射水灌救。
阿松忆述指:「事主非常担心家人和船员的安危,情绪非常激动,不肯离开着火的船只。我真的于心不忍,很想进入船舱救人,但警署警长评估后认为此举十分危险,不允许我进入船舱。」阿荣一直监察船上的情况,其后他留意到船只的温度渐高,他认为继续留在船上会很危险,遂果断地和阿松将该名男士救离着火的船只并安置他到警轮上。
一众队员安抚了该名男士的情绪后,向他拿了他太太的电话号码,致电后得知她和其他家人和船员安然无恙,原来他们在早上事主熟睡的时候已经离开了船只,队员们顿时如释重负,大家都庆幸意外没有造成严重伤亡。及后,其他水警轮和消防船抵达现场,消防员与水警人员合力射水灌救,直至火警被完全救熄。虽然船只严重焚毁,事主一家仍然非常感谢警方在危急关头时伸出援手。
香港水域二十四小时都有水警轮在海上巡逻,假如海上有火警或其他意外发生,水警轮很多时候都能最先到达现场处理。这次行动是警员阿进首次参与海上救火,这样的经验对他来说印象深刻。他说:「消防船前来需时,面对人命攸关的紧急情况,我们不能坐视不理,要争取时间救火、救人。我认为这是水警工作的专业性及独特性,以前在陆上工作的时候没有这样的机会。」
该队拥有多年水警工作经验的高级警员David认为,在海上拯救行动中,同事熟悉不同的装备和行动细节非常重要。「在海上救人分秒必争,我认为今次能恰当评估现场环境并采取适时灭火行动,迅速将火势控制及成功救出该名男士,完全有赖于我们日常不断的操练,令每位同事都熟悉每一项细节。另一方面,我们完成行动后会与同事分享经验,将知识薪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