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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六日中午時分,水警西分區巡邏小隊第二隊人員在海上巡邏時看到一艘船隻在青洲灣對出海面失火,冒出濃煙。他們立刻將警輪駛到旁邊,船上有一名情緒激動的男士表示家人和船員還在船艙內,整隊人員當刻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腦海只有救人這個念頭。
警署警長阿榮說:「我們不能只等待消防船前來,袖手旁觀。警務人員有責任保障市民生命安全。面對危險情況,我們必須冷靜判斷,在安全的情況下盡一切所能拯救生命。」阿榮登上該艘船隻了解情況後,指派了穿上全套防火衣和配備呼吸器的警員阿松靠近密封的船艙,逐一將玻璃窗擊碎,令濃煙散出。另一方面,其他隊員亦不斷利用警輪的消防喉向船艙射水灌救。
阿松憶述指:「事主非常擔心家人和船員的安危,情緒非常激動,不肯離開着火的船隻。我真的於心不忍,很想進入船艙救人,但警署警長評估後認為此舉十分危險,不允許我進入船艙。」阿榮一直監察船上的情況,其後他留意到船隻的溫度漸高,他認為繼續留在船上會很危險,遂果斷地和阿松將該名男士救離着火的船隻並安置他到警輪上。
一眾隊員安撫了該名男士的情緒後,向他拿了他太太的電話號碼,致電後得知她和其他家人和船員安然無恙,原來他們在早上事主熟睡的時候已經離開了船隻,隊員們頓時如釋重負,大家都慶幸意外沒有造成嚴重傷亡。及後,其他水警輪和消防船抵達現場,消防員與水警人員合力射水灌救,直至火警被完全救熄。雖然船隻嚴重焚毀,事主一家仍然非常感謝警方在危急關頭時伸出援手。
香港水域二十四小時都有水警輪在海上巡邏,假如海上有火警或其他意外發生,水警輪很多時候都能最先到達現場處理。這次行動是警員阿進首次參與海上救火,這樣的經驗對他來說印象深刻。他說:「消防船前來需時,面對人命攸關的緊急情況,我們不能坐視不理,要爭取時間救火、救人。我認為這是水警工作的專業性及獨特性,以前在陸上工作的時候沒有這樣的機會。」
該隊擁有多年水警工作經驗的高級警員David認為,在海上拯救行動中,同事熟悉不同的裝備和行動細節非常重要。「在海上救人分秒必爭,我認為今次能恰當評估現場環境並採取適時滅火行動,迅速將火勢控制及成功救出該名男士,完全有賴於我們日常不斷的操練,令每位同事都熟悉每一項細節。另一方面,我們完成行動後會與同事分享經驗,將知識薪火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