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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直透过不同渠道提醒市民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是违法行为,并可能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近期有市民在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单轮车,对行人及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甚至酿成交通意外。有见及此,新界南总区交通部人员、荃湾警区警民关系组人员联同荃湾区耆乐警讯会员于三月十三日在荃湾杨屋道派发传单,提醒市民在道路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属违法行为,并向市民讲解《道路交通条例》及相关违例事项,提高公众的道路安全意识。
此外,荃湾警区于今年一月至四月作出多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并在区内拘捕七名人士,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及其附属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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