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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直透過不同渠道提醒市民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是違法行為,並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近期有市民在道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輪車,對行人及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甚至釀成交通意外。有見及此,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荃灣警區警民關係組人員聯同荃灣區耆樂警訊會員於三月十三日在荃灣楊屋道派發傳單,提醒市民在道路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屬違法行為,並向市民講解《道路交通條例》及相關違例事項,提高公眾的道路安全意識。
此外,荃灣警區於今年一月至四月作出多項執法行動,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並在區內拘捕七名人士,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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