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手法
警方呼籲
為提高全港市民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意識,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自2021年11月起推行一項名為「守戶者聯盟 Project AccFencers」的反洗黑錢宣傳計劃。
「守戶者聯盟Project AccFencers」中的「Acc」取自戶口的英文「Account」,「Fencers」則包含劍擊比賽中攻防兼備之意。透過計劃,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希望能鼓勵不同業界及市民組成「聯盟」,積極聯手合作打擊洗黑錢活動,使香港繼續成為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安全及穩健的國際金融中心。
於2023年,「守戶者聯盟」再次出動,為加深市民對洗黑錢罪行的了解,由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特別設計的三隻吉祥物,分別名為「唔租」、「唔借」及「唔賣」,將繼續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以防戶口被操控作非法用途。
2023「守戶者聯盟」活動
由2023年8月7日至8月25日,警方透過推動社群參與及業界參與,為大家準備了不同宣傳活動,向各區市民宣傳打擊反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訊息,加強大家對洗黑錢的法律上認知。
為配合2023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中「打擊及調查洗黑錢活動」,並打擊黑社會收入來源,警方於今年8月7日至25日「反洗黑錢月」期間,於全港展開代號為「雋語」的大型行動。行動中共拘捕458人及偵破超過314宗騙案,包括網上購物騙案、求職騙案、電話騙案及網上情緣騙案等,以及賭博相關罪行,涉及多達港幣4億7千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警方在行動中檢取大量銀行文件、提款卡、手提電話、電腦、現金及貴重財物等等,並成功防止逾港幣1千6百萬元的犯罪得益被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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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鎖定一個活躍於本地的洗黑錢集團,以金錢報酬招攬傀儡開立銀行帳戶,用作清洗不同騙案的犯罪得益。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期間,該集團涉嫌利用最少48個本地銀行戶口,以現金提取和買賣加密貨幣方式,清洗高達1億1千1百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3年8月7日採取代號「義門」的拘捕行動,以「串謀洗黑錢」等罪名拘捕7人。行動中,警方亦成功搗破該集團用作儲存傀儡戶口提款卡,以及現金的儲存倉,並撿取總值32萬港元現金,及搜出多張銀行提款卡和多部手提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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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2023年7月25日在全港多區進行代號「蒼霆」的行動,拘捕六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4至36歲,涉嫌「串謀洗黑錢」及「洗黑錢」。 人員經調查後發現被捕人屬同一「洗黑錢」集團,該集團涉嫌在去年5月至11月期間利用至少33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約1億7千5百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調查顯示,其中2千8百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涉及至少27宗騙案,包括假冒官員及投資騙案等。該些騙案的總損失金額共約1億1千3百萬港元。 行動中,人員檢獲多部智能電話、電腦及銀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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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獲內地執法機構相關情報,指有跨境洗黑錢集團涉嫌於今年4月至6月期間,透過320個內地銀行戶口,收取至少2900宗發生於內地的電訊網絡詐騙案件款項,總損失金額約為4.6億港元。集團將有關內地銀行的扣帳卡派予位於香港的集團骨幹成員,於香港商舖購買大量手提電話、貴金屬飾品等,然後出售套現。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3年06月20日採取代號「削鐵」的拘捕行動,於尖沙嘴及沙田一帶以涉嫌「串謀欺詐」及「串謀洗黑錢」罪拘捕4男1女。警方亦突擊搜查3個位於土瓜灣及油麻地的工廈單位,相信是集團的運作中心,於單位內再拘捕多1名本地男子及1名持雙程證男子,涉嫌「串謀欺詐」。行動中警方檢獲137萬港元現金及大量數鈔機、電腦、流動收款機、全新手提電話、扣帳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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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透過情報搜集,發現有非法集團透過設立海外賭博網站,提供網上賭博服務,並透過本地虛擬銀行收受賭注,快速轉走有關犯罪得益。於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間,非法集團利用至少18個戶口處理一共約港幣2億4千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3年5月16至17日採取代號「順泰」的拘捕行動,共拘捕17名本地人士,檢獲現金約76萬港幣及大量電腦、手提電話、銀行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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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一個本地犯罪集團透過2間本地網紅管理公司及46個銀行戶口,利用網上直播平台的「打賞」制度以清洗超過5億 6 千萬港元嘅犯罪得益,而其中 6千萬港元已經證實與 66 宗發生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間的騙案有關,包括33宗電話騙案,27 宗投資騙案,3宗網上情緣騙案及其他騙案。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3年4月26日採取代號「劍持」的拘捕行動,突擊搜查兩個辦公室及港九新界多個處所,以「洗黑錢」罪名拘捕14人士,檢獲多部電腦、銀行文件、銀行提款卡、手提電話及其他相關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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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一個活躍於本地的犯罪團夥,因爭奪利益而引發一連串暴力及傷人事件,並發現該犯罪團夥於2018年12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利用至少25個本地戶口,清洗合共約港幣2億1千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
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於2023年3月20日採取代號「戰域」及「犁庭掃穴」的拘捕行動,突擊搜查由犯罪團夥操控的非法場所及住所,以「串謀洗黑錢」、「洗黑錢」、「營辦或者協助營辦非法賭博場所」、「經營賣淫場所」、「販運危險藥物」及「藏有虛假文書」等罪名拘捕43人,檢獲總值51萬港元現金、面值超過40萬港元的籌碼、18台可用作賭博用途的遊戲機、7張偽造的香港身分證、多隻總價值超過250萬港元的名錶、及1部名貴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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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23年1月至2月期間於全港進行「反洗黑錢月」工作及代號為「雋語」(WISEWORD) 的大型執法行動。行動中,警方共搜查593個處所及拘捕633名涉嫌干犯「洗黑錢」罪及相關罪行人士,當中有傀儡戶口持有人,亦包括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團伙清洗懷疑犯罪得益的金額超過78億港元。當中涉及1,043宗本地及海外罪案,包括網上購物騙案、求職騙案、投資騙案、電話騙案、網上情緣騙案、毒品或賭博相關罪行等。警方在行動中檢取大量銀行文件、提款卡、手提電話、電腦及貴重財物等等,並成功防止逾港幣1億1千6百萬元的犯罪得益被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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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留意到網上社交平台不時有人發佈帖文,招攬市民租/賣戶口(俗稱傀儡戶口),以進行清洗黑錢活動。因此,警方展開代號「暗巷」行動,進行網上巡邏,並派員僑裝有興趣的賣家,出售銀行戶口。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於2023年1月18至19日在各區以「煽惑他人犯洗黑錢」罪拘捕5人。行動中,警方並撿取多部手機、多張電話儲值卡、小量毒品及吸食毒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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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一個本地犯罪集團招攬外傭為傀儡開立銀行帳戶,自2021年5月起,利用最少33個本地銀行戶口處理合共超過港幣3千3百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包括來自網上情緣騙案、投資騙案、電郵騙案的騙款。
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3年1月9日採取代號「義網」的拘捕行動,於港九新界多個處所,以「串謀洗黑錢」及「洗黑錢」等罪名拘捕18人,檢獲多部智能電話、電話卡及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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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一個本地犯罪集團營運一個手機賭博應用程式,並招攬傀儡開立銀行帳戶以收受賭注和清洗黑錢。自2019年7月起,犯罪集利用最少51個本地傳統和虛擬銀行戶口收受至少7,750萬港元的賭款,以及處理合共逾2億4千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包括來自網上投資騙案、假冒官員電話騙案和網購騙案的騙款。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於2022年12月14和15日採取代號「翔劍」的拘捕行動,突擊搜查一個商業大廈內的營運中心及港九新界多個處所,以「串謀收受賭注」、「串謀洗黑錢」及「洗黑錢」等罪名拘捕22人,檢獲超過600萬港元現金、12部電腦、50部手機及2部名貴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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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一個本地犯罪集團招攬傀儡開立銀行帳戶,自2022年3月起,利用最少104個本地虛擬銀行戶口處理合共超過港幣1億6千8百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包括來自刷單騙案、網購騙案、投資騙案及網上情緣騙案的騙款。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2年12月5日採取代號「致遠」的拘捕行動,突擊搜查一個工業大廈內的營運中心及港九新界多個處所,以「串謀洗黑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等罪名拘捕13人,檢獲多部智能電話、電話卡及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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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有非法集團透過設立海外賭博網站,提供網上賭博服務,並透過社交網站招攬賭客。集團以金錢報酬招攬傀儡開立銀行帳戶,自2022年4月起,利用最少25個本地虛擬銀行戶口處理合共超過4000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2年10月19日採取代號「彈丸」的拘捕行動,以「串謀洗黑錢」等罪名拘捕7人,檢獲大量手提電話、電腦、銀行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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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六月開始,有一個眾籌平台以支持示威活動為名義,積極向公眾籌款,並聲稱籌得資金會用於反修例示威活動有關事情上。警方調查後發現,該眾籌平台籌集到的資金會流入一個私人公司銀行戶口,而該戶口總共收到超過港幣八千萬。
帳戶分析發現於籌得的八千萬中,只有約四十五萬用於反修例示威活動或人物相關用途,其餘籌得的資金被發現作私人用途,而絕大部份最後更被人嘗試以本票方式提走。因此,警方有理由相信該眾籌平台涉及洗黑錢活動,於2019年12月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拘捕三男一女,並凍結約其中兩名被捕人士約港幣七千萬犯罪得益。由於該兩名被捕人士分別於2020年及2021年先後潛逃離開香港,警方因此根據香港法例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八條,向高等法院申請充公其有關財產。經過法庭聆訊之後,於2022年9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正式頒下裁決,將接近港幣七千萬犯罪得益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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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交易 (收款要睇真,免惹禍上身!)
犯罪集團會招攬市民在多間銀行開設戶口,聲稱作虛擬貨幣交易用途並提供報酬,要求戶口持有人協助收取來自不同人士的轉帳,然後透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購入虛擬貨幣,再存入指定虛擬貨幣錢包。實則資金來源為可公訴罪行的得益,銀行戶口被用作清洗黑錢。
求職陷阱 (以為搵快錢,實則洗黑錢!)
犯罪集團會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帖文,標榜可以「搵快錢」,實為誘使求職者提供其銀行戶口作傀儡戶口協助洗黑錢。過往案例顯示有部分帖文稱「包食包住」,實則求職人士被犯罪集團禁錮於酒店多日,期間其銀行戶口被用作清洗黑錢。求職人士須提防此類陷阱,以免誤墮法網。
明買明賣 (安全不犯法?一定負刑責!)
犯罪集團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帖文利誘市民出租或賣銀行戶口,並標榜「安全不犯法」,實則利用其銀行戶口作傀儡戶口清洗黑錢。另外,其個人資料亦有機會被不法分子作其他非法用途。
網上情緣 (講心不講金,講金要小心!)
騙徒透過社交平台結識受害人後,發展成為網上情侶關係,取得受害人信任後要求受害人協助開立銀行戶口,聲稱作投資用途,實則該銀行戶口被用作清洗黑錢。
根據香港法例,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均屬刑事罪行。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以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的規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包括金錢)是販毒或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該人便干犯清洗黑錢罪行。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的規定,任何人知道或懷有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即屬犯罪。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1)條的規定,洗黑錢是一項罪行,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販毒或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0,000元及監禁14年。
按照下列《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 (下稱條例)的條文,如任何人作出以下行為,即屬犯罪:
最高刑罰為罰款及監禁14年。
條例由2011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按照條例第6條的規定,保安局局長獲授權凍結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財產。按照條例第14條的規定,任何人明知而違反第6(1)條所指的通知,或違反第6(7)條所指的規定,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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