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人 因 串 謀 詐 騙 被 判 入 獄
四 名 涉 及 一 宗 模 特 兒 騙 案 的 人 士 , 今 日 (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 在 區 域 法 院 被 判 四 年 至 四 年 半 監 禁 。
案 情 透 露 , 二 ○ ○ 三 年 九 月 至 二 ○ ○ 五 年 九 月 期 間 , 五 十 一 名 受 害 人 被 一 間 開 設 於 尖 沙 咀 的 虛 構 模 特 兒 公 司 誘 騙 繳 付 五 千 至 十 三 萬 元 的 行 政 費 , 以 成 為 該 公 司 的 合 約 模 特 兒 , 該 公 司 亦 承 諾 向 受 害 人 提 供 模 特 兒 工 作 , 但 該 公 司 從 未 履 行 承 諾 , 更 於 二 ○ ○ 五 年 九 月 倒 閉 , 受 害 人 其 後 向 警 方 報 案 , 涉 及 金 額 逾 一 百 二 十 萬 元 。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探 員 其 後 拘 捕 三 男 一 女 , 年 齡 介 乎 二 十 五 至 四 十 六 歲 , 他 們 其 後 被 落 案 控 以 串 謀 詐 騙 及 處 理 可 公 訴 訟 罪 行 得 益 的 罪 名 。
警 方 提 醒 求 職 人 士 提 防 同 類 騙 局 , 市 民 如 對 此 類 案 件 有 疑 問 或 投 訴 , 可 致 電 二 八 六 ○ 五 ○ 一 三 與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聯 絡 , 亦 可 致 電 任 何 一 間 警 署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四 號
完
二 ○ ○ 七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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