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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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方 加 強 執 法 打 擊 沒 有 佩 戴 安 全 帶 小 巴 乘 客

警 方 今 日 ( 七 月 二 十 四 日 ) 提 醒 市 民 , 在 乘 搭 公 共 小 巴 時 必 須 佩 戴 安 全 帶 。

為 了 提 醒 小 巴 乘 客 乘 車 時 做 好 安 全 措 施 以 保 護 自 己 免 受 傷 害 , 警 方 加 強 執 法 , 自 昨 日 ( 七 月 二 十 三 日 ) 起 展 開 一 項 二 十 四 小 時 的 特 別 行 動 , 針 對 未 有 佩 戴 安 全 帶 的 小 巴 乘 客 。

該 項 全 港 性 的 行 動 由 昨 日 凌 晨 零 時 至 翌 日 零 時 結 束 。 行 動 中 , 警 方 共 發 出 五 十 一 個 口 頭 警 告 及 一 百 七 十 九 張 傳 票 予 未 有 佩 戴 安 全 帶 的 小 巴 乘 客 。 另 外 , 警 方 在 行 動 中 發 出 一 個 口 頭 警 告 及 六 張 定 額 罰 款 告 票 予 未 有 佩 戴 安 全 帶 的 小 巴 司 機 。

警 方 臨 時 統 計 數 字 顯 示 , 今 年 首 六 個 月 共 有 五 百 三 十 一 宗 涉 及 公 共 小 巴 的 交 通 意 外 , 引 致 八 百 四 十 八 人 傷 亡 。 去 年 同 期 的 數 字 分 別 為 五 百 四 十 一 宗 和 八 百 四 十 八 人 。

警 方 強 調 , 佩 戴 安 全 帶 是 小 巴 乘 客 的 責 任 , 安 全 帶 能 保 障 乘 客 安 全 地 隱 固 在 座 位 上 。 任 何 沒 有 遵 照 法 例 要 求 佩 戴 安 全 帶 的 小 巴 乘 客 , 可 被 判 最 高 罰 款 五 千 元 及 入 獄 三 個 月 。

至 於 沒 有 遵 照 法 例 要 求 佩 戴 安 全 帶 的 小 巴 司 機 , 同 樣 可 被 判 最 高 罰 款 五 千 元 及 入 獄 三 個 月 。

警 方 發 言 人 說 : 「 警 方 一 向 致 力 減 低 交 通 意 外 引 致 的 傷 亡 數 字 , 並 會 繼 續 主 動 從 教 育 、 宣 傳 及 執 法 三 方 面 提 高 本 港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安 全 」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三 號



二 ○ ○ 七 年 七 月 二 十 四 日 ( 星 期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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