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水 電 腦 節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警 方 將 由 明 日 ( 一 月 十 日 ) 起 在 深 水 電 腦 節 舉 行 期 間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 以 方 便 活 動 進 行 。 電 腦 節 將 於 一 月 十 日 至 十 五 日 , 每 日 上 午 十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在 福 華 街 、 福 榮 街 及 桂 林 街 一 帶 舉 行 。
有 關 交 通 改 道 將 由 一 月 十 日 晚 上 八 時 起 開 始 實 施 , 至 一 月 十 五 日 晚 上 十 一 時 五 十 九 分 終 止 , 詳 情 如 下 :
下 列 路 段 將 會 改 為 行 人 專 用 區 :
( 一 ) 介 乎 欽 州 街 與 桂 林 街 之 間 的 一 段 福 華 街 ;
( 二 ) 介 乎 福 華 街 與 福 榮 街 之 間 的 一 段 桂 林 街 ;
( 三 ) 介 乎 桂 林 街 與 北 河 街 之 間 的 一 段 福 榮 街 。
改 道 措 施 :
( 一 ) 所 有 車 輛 將 不 准 由 福 華 街 東 行 , 直 行 橫 越 與 欽 州 街 之 交 界 處 。 原 來 經 福 華 街 前 往 桂 林 街 的 受 影 響 車 輛 , 須 改 經 欽 州 街 南 行 、 長 沙 灣 道 東 行 、 南 昌 街 北 行 、 元 州 街 西 行 、 欽 州 街 南 行 及 福 榮 街 東 行 至 桂 林 街 ;
( 二 ) 所 有 車 輛 將 不 准 由 欽 州 街 南 行 左 轉 入 福 華 街 。 原 來 經 福 華 街 前 往 桂 林 街 的 受 影 響 車 輛 , 須 改 經 福 榮 街 東 行 至 桂 林 街 ;
停 車 位 :
( 一 ) 現 時 位 於 福 榮 街 一 二 七 至 一 二 九 號 對 出 之 電 單 車 停 車 位 , 將 遷 移 至 福 榮 街 三 十 D 至 三 十 E 號 對 出 的 位 置 ;
( 二 ) 現 時 位 於 福 榮 街 一 一 九 至 一 二 五 號 對 出 之 殘 疾 人 士 停 車 位 , 將 遷 移 至 桂 林 街 四 十 六 號 對 出 的 位 置 ; 及
( 三 ) 現 時 位 於 福 榮 街 三 十 D 至 三 十 八 號 對 出 之 旅 遊 巴 士 收 費 錶 停 車 位 , 將 暫 停 服 務 。
公 共 小 巴 及 的 士 站 :
( 一 ) 現 時 位 於 桂 林 街 與 福 榮 街 的 公 共 小 巴 站 , 將 臨 時 遷 移 至 福 榮 街 一 七 四 至 一 九 四 號 對 開 ; 及
( 二 ) 元 州 街 近 桂 林 街 交 界 處 的 位 置 將 增 設 一 個 臨 時 的 士 上 落 客 點 。
市 民 請 遵 照 警 員 在 現 場 的 指 示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二 號
完
二 ○ ○ 七 年 一 月 九 日 ( 星 期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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