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名 詐 騙 疑 犯 被 判 入 獄
一 名 涉 嫌 未 經 僱 主 同 意 下 轉 賬 的 女 子 及 她 的 兩 名 親 屬 今 日 ( 九 月 二 十 一 日 ) 在 區 域 法 院 被 判 處 入 獄 二 十 一 個 月 至 四 年 零 九 個 月 不 等 。
案 情 透 露 , 四 十 四 歲 的 女 被 告 為 一 間 國 際 銀 行 的 前 僱 員 , 於 二 ○ ○ ○ 年 七 月 辭 職 。 銀 行 其 後 在 查 核 賬 目 時 發 現 她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至 二 ○ ○ ○ 年 七 月 期 間 , 在 未 經 銀 行 同 意 下 , 將 大 筆 金 額 從 銀 行 轉 賬 至 十 一 個 戶 口 多 達 六 十 八 次 。 該 些 戶 口 分 別 屬 於 女 被 告 和 她 的 三 名 親 屬 , 包 括 其 四 十 五 歲 的 丈 夫 、 三 十 五 歲 的 弟 弟 及 四 十 一 歲 的 妹 妹 。
銀 行 其 後 向 警 方 報 案 。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人 員 經 調 查 後 , 發 現 銀 行 被 偷 取 的 金 額 達 三 千 四 百 五 十 萬 元 , 全 被 用 於 投 資 證 和 物 業 買 賣 。
經 深 入 調 查 後 , 警 方 於 二 ○ ○ 一 年 八 月 至 十 一 月 期 間 拘 捕 女 被 告 和 她 的 三 名 親 屬 。 女 被 告 其 後 被 控 以 欺 詐 和 以 詐 騙 手 段 在 某 些 紀 錄 來 促 致 記 項 的 罪 名 , 而 她 的 三 名 親 屬 則 被 控 以 處 理 已 知 道 或 相 信 為 代 表 從 可 公 訴 罪 行 的 得 益 的 財 產 的 罪 名 。
女 被 告 、 她 的 丈 夫 和 弟 弟 已 於 較 早 前 被 判 罪 名 成 立 , 今 日 在 區 域 法 院 分 別 被 判 處 入 獄 四 年 零 九 個 月 、 三 年 零 三 個 月 及 二 十 一 個 月 ; 而 她 的 妹 妹 則 獲 判 無 罪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四 號
完
二 ○ ○ 六 年 九 月 二 十 一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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