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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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涉 嫌 使 用 虛 假 文 書 被 判 刑

一 名 五 十 三 歲 男 子 今 日 ( 九 月 五 日 ) 在 荃 灣 裁 判 法 院 因 使 用 虛 假 文 書 被 判 罰 一 百 二 十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案 情 透 露 , 該 名 男 子 於 去 年 十 一 月 十 日 前 往 一 間 位 於 荃 灣 眾 安 街 的 銀 行 , 要 求 職 員 兌 換 一 張 面 值 一 百 萬 美 元 的 美 國 銀 票 。 銀 行 職 員 覺 得 有 可 疑 , 於 是 報 警 。

案 件 交 由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跟 進 , 其 後 證 實 有 關 銀 票 為 偽 製 品 , 於 同 年 十 一 月 十 八 日 在 該 男 子 的 住 所 採 取 拘 捕 行 動 。

該 名 五 十 三 歲 男 子 被 控 使 用 虛 假 文 書 的 罪 名 , 於 今 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在 荃 灣 裁 判 法 院 被 判 罪 名 成 立 , 並 於 今 日 被 判 刑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一 號



二 ○ ○ 六 年 九 月 五 日 ( 星 期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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