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子 因 付 款 咭 騙 案 被 判 入 獄
一 名 二 十 五 歲 男 子 今 日 ( 八 月 二 十 五 日 ) 在 區 域 法 院 因 付 款 咭 騙 案 被 判 處 入 獄 三 十 個 月 。
案 情 透 露 , 警 方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在 本 年 一 月 十 七 日 接 獲 報 案 , 指 一 間 優 惠 券 公 司 的 推 銷 員 涉 及 不 法 行 為 。
在 本 年 一 月 十 三 至 十 八 日 期 間 , 該 推 銷 員 稱 可 以 優 惠 價 向 會 員 出 售 一 些 連 鎖 店 的 購 物 券 。
受 害 人 被 誘 入 會 時 需 繳 付 二 十 元 入 會 費 , 費 用 須 經 付 款 咭 由 街 上 的 流 動 檔 位 的 一 部 終 端 機 過 帳 。 是 項 交 易 是 需 要 受 害 人 輸 入 個 人 賬 戶 密 碼 。
受 害 人 感 到 可 疑 , 於 是 向 發 出 付 款 咭 的 公 司 查 詢 , 其 後 確 定 交 易 為 偽 造 的 , 於 是 在 一 月 十 七 日 向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報 案 。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隨 後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並 於 本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及 十 九 日 拘 捕 一 名 二 十 五 歲 男 推 銷 員 , 以 及 涉 嫌 與 案 有 關 的 四 名 女 子 , 年 齡 介 乎 十 九 至 四 十 七 歲 。
警 方 相 信 該 批 付 款 咭 資 料 , 連 同 個 人 賬 戶 密 碼 , 是 會 被 用 來 製 作 假 咭 。
該 名 二 十 五 歲 男 子 今 日 在 區 域 法 院 被 判 三 項 製 造 或 管 有 用 作 製 造 虛 假 文 書 的 設 備 、 三 項 管 有 虛 假 文 書 及 二 項 有 犯 罪 或 不 誠 實 意 圖 而 取 用 電 腦 的 罪 名 成 立 , 判 處 入 獄 三 十 個 月 。 其 餘 被 捕 人 士 因 證 據 不 足 而 被 無 條 件 釋 放 。
警 方 呼 籲 市 民 , 當 向 易 辦 事 商 戶 披 露 個 人 戶 口 資 料 或 個 人 識 別 碼 時 , 要 小 心 謹 慎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八 號
完
二 ○ ○ 六 年 八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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