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 名 男 子 因 爆 竊 被 判 入 獄
兩 名 四 十 八 歲 及 四 十 九 歲 男 子 因 爆 竊 罪 名 , 今 日 ( 七 月 十 八 日 ) 在 區 域 法 院 分 別 被 判 入 獄 二 十 八 個 月 及 二 十 六 個 月 。
案 情 透 露 , 警 方 西 九 龍 總 區 重 案 組 探 員 今 年 四 月 十 七 日 晚 上 在 油 麻 地 區 展 開 反 爆 竊 行 動 。 四 月 十 八 日 凌 晨 一 時 , 探 員 發 現 四 十 九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彌 敦 道 四 百 三 十 八 號 一 間 餐 廳 進 行 爆 竊 , 隨 即 拘 捕 他 。
警 方 其 後 亦 拘 捕 了 當 時 在 現 場 把 風 的 另 外 一 名 四 十 八 歲 男 被 告 。
該 兩 名 男 子 其 後 被 落 案 控 以 一 項 爆 竊 罪 名 。
兩 人 今 日 承 認 有 關 控 罪 , 並 且 被 判 入 獄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三 號
完
二 ○ ○ 六 年 七 月 十 八 日 ( 星 期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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