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在 天 後 寶 誕 期 間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措 施
警 方 將 於 四 月 八 日 至 五 月 十 五 日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措 施 , 以 方 便 市 民 慶 祝 天 後 寶 誕 。
( 甲 ) 封 路 措 施
( 一 ) 介 乎 清 水 灣 第 二 灣 泳 灘 停 車 場 與 布 袋 澳 村 路 之 間 的 大 坳 門 路 將 於 四 月 八 、 九 、 十 四 至 十 七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下 午 六 時 , 及 四 月 十 九 日 上 午 七 時 至 四 月 二 十 日 下 午 五 時 暫 時 封 閉 , 禁 止 車 輛 駛 入 , 有 許 可 證 的 車 輛 除 外 。
( 二 ) 介 乎 永 福 街 與 油 塘 道 之 間 的 一 段 茶 果 嶺 道 東 行 內 線 , 將 於 四 月 二 十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期 間 封 閉 。
( 三 ) 介 乎 年 春 街 與 萬 年 街 之 間 的 一 段 宜 春 街 將 於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五 月 十 五 日 晚 上 八 時 期 間 封 閉 。 宜 春 街 往 萬 年 街 的 車 輛 將 要 改 行 年 春 街 北 行 線 ; 而 介 乎 年 春 街 及 宜 春 街 之 間 的 一 段 萬 年 街 將 會 實 施 雙 程 行 車 。
( 乙 ) 臨 時 小 巴 服 務
十 六 號 臨 時 專 線 小 巴 將 於 四 月 八 、 九 、 十 四 至 十 七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下 午 六 時 , 及 四 月 十 九 日 上 午 七 時 至 四 月 二 十 日 下 午 五 時 期 間 在 清 水 灣 第 二 灣 泳 灘 停 車 場 提 供 服 務 予 往 返 清 水 灣 第 二 灣 泳 灘 停 車 場 及 布 袋 澳 村 的 市 民 。
( 丙 ) 停 車 位 暫 停 使 用
( 一 ) 清 水 灣 第 二 灣 泳 灘 停 車 場 的 四 十 九 個 停 車 位 及 近 清 水 灣 鄉 村 俱 樂 部 外 入 口 的 十 個 停 車 位 將 於 四 月 八 、 九 、 十 四 至 十 七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下 午 六 時 及 四 月 十 九 日 上 午 七 時 至 四 月 二 十 日 下 午 五 時 暫 停 使 用 。
( 二 ) 位 於 萬 年 街 、 宜 春 街 的 泊 車 位 及 普 通 道 停 車 場 內 的 十 八 個 貨 車 泊 車 位 亦 將 於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五 月 十 五 日 晚 上 八 時 暫 停 使 用 。
( 丁 ) 的 士 及 小 巴 站
位 於 宜 春 街 的 的 士 及 小 巴 站 將 會 於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五 月 十 五 日 晚 上 八 時 分 別 遷 往 普 通 道 停 車 場 及 萬 年 街 近 西 貢 海 傍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五 號
完
二 ○ ○ 六 年 四 月 七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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