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子 因 偽 造 帳 目 被 判 入 獄
一 名 七 十 八 歲 男 子 今 日 ( 三 月 一 日 ) 在 高 等 法 院 因 偽 造 帳 目 及 就 招 股 章 程 內 錯 誤 陳 述 的 刑 事 法 律 責 任 的 罪 名 被 判 處 入 獄 十 九 個 月 。
案 情 透 露 , 警 方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在 一 九 八 五 年 接 獲 轉 介 , 指 一 間 上 市 公 司 涉 及 不 法 行 為 。
該 上 市 公 司 於 一 九 八 二 年 十 月 至 一 九 八 三 年 六 月 期 間 , 涉 嫌 進 行 虛 假 交 易 , 在 賬 面 顯 示 一 千 八 百 四 十 萬 元 的 盈 利 , 從 而 掩 飾 八 十 五 萬 元 的 虧 損 , 以 吸 引 市 民 購 買 其 股 票 。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隨 後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並 於 一 九 八 八 年 九 月 拘 捕 該 名 身 為 前 上 市 公 司 主 席 的 七 十 八 歲 男 子 、 一 名 四 十 七 歲 男 職 員 及 一 名 五 十 五 歲 女 職 員 。
三 人 合 共 被 控 以 十 五 項 偽 造 帳 目 及 一 項 就 招 股 章 程 內 錯 誤 陳 述 的 刑 事 法 律 責 任 的 罪 名 , 但 該 名 七 十 八 歲 男 子 於 一 九 九 ○ 年 十 一 月 審 訊 展 開 前 潛 逃 離 開 香 港 。 該 名 五 十 五 歲 女 職 員 其 後 被 判 處 入 獄 十 八 個 月 , 而 四 十 七 歲 男 職 員 則 罪 名 不 成 立 。
該 名 七 十 八 歲 男 子 於 二 ○ ○ 二 年 十 一 月 在 美 國 洛 杉 磯 被 捕 , 並 於 二 ○ ○ 五 年 十 一 月 被 引 渡 回 港 。
他 今 日 在 高 等 法 院 被 判 兩 項 偽 造 帳 目 及 一 項 就 招 股 章 程 內 錯 誤 陳 述 的 刑 事 法 律 責 任 的 罪 名 成 立 , 判 處 入 獄 十 九 個 月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四 號
完
二 ○ ○ 六 年 三 月 一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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