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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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港 道 路 安 全 運 動

警 務 處 將 於 明 日 (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 至 二 月 一 日 , 推 行 全 港 道 路 安 全 運 動 , 目 的 是 提 高 市 民 的 道 路 安 全 意 識 , 並 會 特 別 針 對 酒 後 駕 駛 。

各 總 區 道 路 安 全 組 會 在 酒 吧 地 區 邀 請 市 民 自 願 進 行 酒 精 呼 氣 測 試 , 並 派 發 宣 傳 單 張 , 呼 籲 市 民 切 勿 酒 後 駕 駛 。 期 間 , 警 方 亦 會 進 行 執 法 行 動 。

警 方 數 字 顯 示 , 二 ○ ○ 五 年 共 有 一 萬 五 千 零 三 十 五 宗 交 通 意 外 , 較 二 ○ ○ 四 年 增 加 了 九 宗 , 其 中 八 十 七 宗 涉 及 酒 後 駕 駛 。

警 方 發 言 人 表 示 : 「 駕 駛 人 士 切 勿 酒 後 駕 駛 , 違 例 者 最 高 可 被 判 罰 款 二 萬 五 千 元 及 監 禁 三 年 , 更 可 被 判 罰 『 記 十 分 』 ; 或 可 能 會 喪 失 駕 駛 資 格 。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八 號



二 ○ ○ 六 年 一 月 二 十 六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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