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 名 男 子 涉 信 咭 詐 騙 被 判 入 獄
兩 名 分 別 四 十 六 歲 及 四 十 七 歲 的 男 子 今 日 (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 在 高 等 法 院 原 訟 法 庭 被 裁 定 與 假 信 用 咭 有 關 的 罪 名 成 立 , 各 被 判 處 入 獄 五 年 及 四 個 月 。
案 情 透 露 , 警 方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於 二 ○ ○ 五 年 一 月 於 一 項 以 情 報 為 主 導 的 行 動 中 在 竹 園 南?h破 獲 一 個 製 造 假 信 用 咭 的 集 團 。
調 查 人 員 在 竹 園 南?h一 座 大 廈 兩 個 單 位 內 拘 捕 該 兩 名 男 子 , 並 在 單 位 內 檢 獲 三 十 三 張 假 信 用 咭 、 七 百 八 十 張 未 製 成 的 假 信 用 咭 、 一 千 零 十 三 個 被 套 用 的 信 用 咭 號 碼 以 及 一 些 製 造 假 信 用 咭 的 工 具 。
調 查 進 一 步 顯 示 其 中 二 十 五 個 被 套 用 的 信 用 咭 號 碼 在 香 港 及 海 外 已 被 非 法 盜 用 , 涉 及 損 失 金 額 達 港 幣 六 十 九 萬 元 。 警 方 相 信 假 如 所 有 一 千 零 十 三 個 被 套 用 的 信 用 咭 號 碼 均 被 非 法 盜 用 , 損 失 金 額 可 達 港 幣 九 百 萬 元 。
兩 人 各 被 控 以 串 謀 製 造 虛 假 文 書 , 今 日 在 高 等 法 院 原 訟 法 庭 被 判 刑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九 號
完
二 ○ ○ 六 年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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