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民奬簡介

警察信息

簡介

好市民獎勵計劃在1973年推出,向積極協助警方防止或偵查罪案、逮捕罪犯的市民頒發獎金,以示嘉許;獎勵基金由香港總商會設立和管理。1984年增設全年最傑出好市民獎,進一步推廣好市民獎勵計劃,以鼓勵更多市民協助警方撲滅罪行。

計劃旨在鼓勵市民舉報罪行,在適當時挺身作證及伸出援手。

好市民獎

獲提名角逐好市民獎的人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獲提名人曾作出積極的或英勇的行為, 以協助警方或其他市民;及於案件中協助警方或其他市民防止或偵查罪案,逮捕罪犯當案件中有人曾意圖或企圖犯罪;或協助保護生命;及協助的程度必須對案件而言非常關鍵、出力甚多。

全年好市民獎

全年好市民獎獲獎的基本條件與好市民獎大致相同,但獲提名人必須表現:非凡的勇氣或英勇過人;高度機智;或非常突出的自發性。

好市民聯盟

於2021 年,「好市民獎」加入了「好市民聯盟」概念。這個設計概念以四個不同顏色的超人為藍本 — 紫色代表智慧、綠色代表積極、紅色代表機警和粉紅色代表冷靜,他們肩負任務,提醒市民發揮以上四個特質,成為「好市民」。

在日常生活中時刻保持機警,用智慧識穿騙徒的詭計,或提醒身邊人有關罪案的訊息,讓他們避免成為騙案的受害者。另外,在遇事時保持冷靜,並積極阻止罪案發生,已經是一位好市民的表現。

由四個「好市民」超人組成的「好市民聯盟」,是指由一眾好市民組成聯盟,在社會不同角落發揮「好市民」特質,強化社會整體的正義能量,攜手撲滅罪行、發揮助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