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查询

常见问题

  1. 警察网页提供何种网上服务?
  2. 如何在警察网页内快速地寻找所须资料?
  3. 投诉被人滋扰、电话或传真骚扰,应如何处理?
  4. 投诉警务人员有甚麽方法?
  5. 如何辨认警务人员之身份/警察委任证之真伪?
  6. 我现正搜集资料考付大学功课,可否索阅一些警方统计资料?
  7. 香港与内地通报机制新安排
  8. 如何联络你们?
  9. 如何查询其他政府部门的资料?

1. 警察网页提供何种网上服务?




2. 如何在警察网页内快速地寻找所须资料?

市民浏览我们网页,寻找资料时,可使用 网页指南 加快寻找所须资料。


3. 投诉被人滋扰、电话或传真骚扰,应如何处理?

当阁下被人滋扰时,可亲自或致电往就近 警署 报案。(请参阅 报案室电话及地址 。) 如阁下被人用电话或传真骚扰,亦可透过 电子报案中心 举报。


4. 投诉警务人员有甚麽方法?

市民可用多种途径作出投诉。可参考:联络我们-投诉警察课

 


5. 如何辨认警务人员之身份/警察委任证之真伪?

  1. 警务人员在以下情况须出示警察委任证:

    • 便衣警务人员:在行使警察权力时,必须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证。
    • 军装警务人员:一般无须主动出示警察委任证,但如市民提出要求,他们亦须出示委任证,除非情况不容许,或要求不合理。

    当警务人员出示委任证,只须向提出要求的市民展示委任证,而不可将委任证转交任何市民查阅。 如市民对警务人员身份或委任证存有怀疑,可立即联络就近警署 查询。

    警察委任证特徵如下:

    • 正面印有(包括中英文):


      • 香港警察、
      • 彩色警徽、
      • 警务人员姓名、职级、雇员号码、
      • 相片,另有香港警察及HONG KONG POLICE 字眼的镭射标记。

    • 背面印有以下声明:「本证持有人是经正式委任的香港警察,其相片及资料载於背面。」

    (有关警察委任证之警讯片段– (冒警骗案))

 


6. 我现正搜集资料考付大学功课,可否索阅一些警方统计资料?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及其他内部指引另有规定外,警务处是会依照 《政府公开资料守则》 提供资料。不过,查阅资料人士须根据现行的收费指引支付费用。


7. 香港与内地通报机制新安排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2001年起以行政安排的形式,在尊重双方有关法律的基础上与内地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就双方居民非正常死亡及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被刑事检控的个案作出相互通报。有关香港和内地相互通报机制的最近安排,可参阅此连结


8. 如何联络你们?

可参考 联络我们。


9. 如何查询其他政府部门的资料?

如欲查询有关其他政府部门的资料,欢迎联络1823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全年提供每天24小时服务﹞。你可以利用以下方法与他们联络:

电话: 1823

传真: 2760 1823

电邮: tellme@1823.gov.hk

邮寄函件:荃湾邮政信箱1823号

网站: www.1823.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