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的安排

一般资讯

分阶段扩大查核机制的涵盖范围

  • 由2024年12月中起,查核机制范围将扩大至涵盖「准」自雇人士

  • 自雇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私人导师、音乐老师、运动教练、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士等

  • 雇主应向合资格申请人提供雇主证明书,证明申请人可能会受聘从事与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相关工作,并确认已阅读《雇主须知》的内容,然后由申请人自愿向警务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办事处提出申请

优化查核机制的电子系统

  • 网上申请平台将由2024年12月中起启用,合资格申请人可于网上递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查询申请处理进度及缴交申请费用

  • 除位于湾仔警察总部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办事处外,经网上办理新申请的人士可预约到分布全港各区的六间指定警署(包括北角、油麻地、牛头角、屯门、沙田及荃湾)提交指纹,以上警署将提供二十四小时套取指纹服务

  • 网上预约系统亦会优化,如申请人欲亲身递交申请,应使用「智方便」登入系统进行预约

延长查核申请有效期

  • 新措施实施后的新申请和续延申请,其有效期会由现时18个月延长至36个月

  • 续延申请可完全于网上完成(须以「智方便+」登入系统),无需亲身前往办事处递交续延申请及重新提交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