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交通事项

提供的服务

本服务承诺包括下列交通警务工作 :

  • 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及
  •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投诉。

服务标准

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

  • 警方会在接到非致命交通意外报告後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同时将调查结果通知各有关方面。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投诉

  • 若市民就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作出投诉,警方会在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并在两个月内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若调查未能在所述的两个月内完成,相关的调查情况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

有效监察

警务处会对上述服务标准进行监察 。

服务目标

警务处会全力及尽速对交通事项进行公正而彻底的调查。

市民的角色

警务处欢迎市民对改进服务提出意见。尽管警方已尽全力,有时可能未能够在既定标准回应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如你想了解原因,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与发生意外地点所属的交通部联系,电话号码如下:

港岛 3660 6800
西九龙 3661 9020
东九龙 3661 1636
新界南 3661 1300
新界北 3661 3800
大屿山 3661 1694

如欲查找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事项,可亲临中央交通检控组查找柜枱。地址是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该中心于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你亦可致电2866 6552(共12条线)接通交互式话音系统,从录音带听取所需数据。如在办公时间内进行电话查找,更可以转介至联系员解答查找。

申诉权利

徜若你认为个案未得到妥善处理而欲作出投诉,可致函投诉警察报案中心,地址是香港湾仔军器厂街3号坚伟楼附翼地下;或致电投诉警察课的24小时投诉热线(电话:2866 7700)。

索取进一步数据

可向区内警署的警民关系主任办事处查找与本小册子有关的进一步数据。

 

香港警务处 二○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