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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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月 三 十 日 荃 湾 庆 祝 活 动 特 别 交 通 安 排 ( 附 图 )

警 方 将 于 六 月 三 十 日 ( 星 期 六 ) 实 施 特 别 交 通 措 施 , 以 配 合 于 晚 上 八 时 开 始 在 蓝 巴 勒 海 峡 举 行 的 一 项 烟 火 暨 综 合 表 演 庆 祝 活 动 。

封 路 措 施 将 分 两 阶 段 实 施 :

第 一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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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道 路 将 于 下 午 六 时 封 闭 :
( 一 ) 介 乎 海 安 路 与 海 涛 花 园 之 间 的 一 段 靑 山 公 路 汀 九 段 西 行 线 ;
( 二 ) 介 乎 海 兴 路 与 靑 山 公 路 汀 九 段 之 间 的 一 段 海 安 路 西 行 线 ;
( 三 ) 介 乎 海 兴 路 廻 旋 处 与 海 安 路 之 间 的 一 段 海 兴 路 来 回 行 车 线 ;
( 四 ) 介 乎 海 盛 路 与 海 兴 路 之 间 的 一 段 海 角 街 来 回 行 车 线 ;
( 五 ) 介 乎 杨 屋 道 与 西 铁 荃 湾 西 站 之 间 的 一 段 大 河 道 南 行 线 ; 及
( 六 ) 介 乎 怡 康 街 与 马 头 坝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永 顺 街 北 行 线 。

第 二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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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道 路 将 于 下 午 七 时 四 十 五 分 封 闭 :
( 一 ) 介 乎 屯 门 公 路 与 往 荃 靑 交 汇 处 中 及 慢 线 包 括 往 海 兴 路 廻 旋 处 的 一 条 支 路 之 间 的 一 段 荃 湾 路 东 行 线 ;
( 二 ) 介 乎 往 荃 靑 交 汇 处 的 一 条 支 路 与 海 角 街 包 括 往 海 兴 路 廻 旋 处 的 一 条 支 路 之 间 的 一 段 荃 湾 路 西 行 线 ;
( 三 ) 介 乎 香 车 街 与 沙 咀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大 涌 道 南 行 线 ;
( 四 ) 介 乎 沙 咀 道 与 海 兴 路 廻 旋 处 之 间 的 一 段 大 涌 道 来 回 行 车 线 ;
( 五 ) 介 乎 海 坝 街 与 大 涌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香 车 街 ;
( 六 ) 介 乎 海 德 街 与 大 涌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柴 湾 角 街 ;
( 七 ) 介 乎 大 河 道 与 大 涌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沙 咀 道 来 回 行 车 线 ;
( 八 ) 介 乎 沙 咀 道 与 西 铁 荃 湾 西 站 之 间 的 一 段 大 河 道 来 回 行 车 线 ;
( 九 ) 介 乎 大 河 道 与 众 安 街 之 间 的 一 段 杨 屋 道 东 行 线 ;
( 十 ) 介 乎 马 头 坝 道 与 大 河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杨 屋 道 西 行 线 ;
( 十 一 ) 靑 荃 路 北 行 往 青 衣 北 桥 慢 线 ;
( 十 二 ) 介 乎 大 涌 道 与 大 河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海 盛 路 来 回 行 车 线 ;
( 十 三 ) 介 乎 香 车 街 与 大 河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海 坝 街 来 回 行 车 线 ;
( 十 四 ) 圆 墩 围 ;
( 十 五 ) 享 成 街 ;
( 十 六 ) 享 和 街 ;
( 十 七 ) 大 坝 街 ;
( 十 八 ) 芙 蓉 街 ; 及
( 十 九 ) 海 贵 路 。

驾 驶 人 士 应 遵 守 交 通 标 志 及 听 从 现 场 警 员 的 指 示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三 号



二 ○ ○ 七 年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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