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捣 破 四 个 卖 淫 集 团
警 方 今 日 ( 六 月 十 四 日 ) 在 一 项 名 为 「 巨 网 」 的 扫 黄 行 动 中 采 取 行 动 , 捣 破 四 个 卖 淫 集 团 , 共 拘 捕 了 十 六 人 , 当 中 包 括 四 名 集 团 成 员 。
警 方 有 组 织 及 三 合 会 调 查 科 探 员 经 过 深 入 调 查 后 , 成 功 锁 定 目 标 集 团 。 警 方 调 查 显 示 , 这 些 集 团 将 一 些 住 宅 单 位 分 间 成 多 个 房 间 , 再 分 租 予 多 名 妓 女 作 为 卖 淫 用 途 以 赚 取 房 租 。 集 团 亦 会 联 同 一 些 色 情 网 站 之 经 营 者 , 替 妓 女 刊 登 营 业 广 告 以 赚 取 费 用 。
扫 黄 行 动 于 今 年 三 月 至 六 月 进 行 , 今 日 采 取 行 动 , 共 搜 查 了 港 九 及 新 界 各 区 共 十 一 个 地 点 , 并 拘 捕 了 共 十 六 名 人 士 , 包 括 十 五 名 男 子 及 一 名 女 子 , 他 们 年 龄 介 乎 二 十 二 至 六 十 一 岁 。 被 捕 男 女 中 , 一 名 为 网 站 负 责 人 及 十 一 名 为 网 站 职 员 , 他 们 分 别 属 于 五 个 色 情 网 站 , 其 余 四 名 被 捕 人 士 为 四 个 卖 淫 集 团 成 员 涉 嫌 出 租 房 间 予 妓 女 作 为 卖 淫 用 途 。
警 方 在 行 动 中 , 检 走 共 十 四 部 电 脑 及 九 部 侍 服 器 作 进 一 步 调 查 。
警 方 发 言 人 强 调 , 根 据 刑 事 罪 行 条 例 , 任 何 租 客 、 占 用 人 或 掌 管 人 , 准 许 或 容 许 处 所 全 部 或 部 分 经 常 作 卖 淫 即 属 违 法 , 最 高 可 判 监 七 年 。 而 任 何 人 明 知 而 完 全 或 部 份 依 靠 另 一 人 卖 淫 的 收 入 为 生 , 亦 属 犯 法 , 最 高 可 判 监 十 年 , 故 任 何 人 士 收 取 报 酬 协 助 妓 女 刊 登 卖 淫 广 告 , 亦 需 面 对 刑 事 责 任 。
十 六 名 被 捕 人 士 仍 被 扣 查 作 进 一 步 调 查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三 号
完
二 ○ ○ 七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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