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月 四 日 公 众 集 会 特 别 交 通 措 施
警 方 将 于 六 月 四 日 ( 星 期 一 ) 在 维 多 利 亚 公 园 一 个 烛 光 晚 会 举 行 期 间 , 在 附 近 街 道 实 施 特 别 交 通 措 施 。
下 列 交 通 措 施 将 于 有 需 要 时 由 下 午 六 时 至 午 夜 十 二 时 分 段 实 施 :
第 一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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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封 路 措 施
( 一 ) 记 利 佐 治 街 ( 包 括 因 行 人 专 用 区 计 划 而 于 下 午 四 时 起 封 闭 的 百 德 新 街 以 西 的 一 段 记 利 佐 治 街 ) ;
( 二 ) 介 乎 京 士 顿 街 与 记 利 佐 治 街 之 间 的 一 段 百 德 新 街 ;
( 三 ) 糖 街 ;
( 四 ) 介 乎 百 德 新 街 与 告 士 打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京 士 顿 街 西 行 线 ; 及
( 五 ) 介 乎 高 士 威 道 与 告 士 打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告 士 打 道 南 行 线 。
乙 . 改 道 措 施
在 第 一 阶 段 的 封 路 措 施 实 施 后 , 以 下 的 改 道 措 施 亦 会 实 施 :
( 一 ) 百 德 新 街 南 行 线 的 车 辆 必 须 左 转 入 京 士 顿 街 东 行 线 ;
( 二 ) 加 宁 街 南 行 线 的 车 辆 必 须 左 转 入 京 士 顿 街 东 行 线 ;
( 三 ) 大 坑 道 天 桥 北 行 线 的 车 辆 不 准 左 转 入 京 士 顿 街 ;
( 四 ) 铜 锣 湾 天 桥 往 大 坑 道 天 穚 的 车 辆 必 须 改 行 维 园 道 东 行 及 永 兴 街 前 往 大 坑 。
第 二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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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封 路 措 施
第 一 阶 段 实 施 的 封 路 措 施 将 会 继 续 实 施 , 以 下 道 路 亦 会 封 闭 :
( 一 ) 加 宁 街 ;
( 二 ) 百 德 新 街 ;
( 三 ) 大 坑 道 天 桥 或 会 封 闭 。 沿 大 坑 道 落 山 方 向 行 驶 的 车 辆 须 改 行 铜 锣 湾 道 ;
( 四 ) 除 专 利 巴 士 及 小 巴 外 , 介 乎 高 士 威 道 与 琉 璃 街 之 间 的 一 段 兴 发 街 将 会 封 闭 ; 及
( 五 ) 除 往 柏 景 台 外 , 介 乎 留 仙 街 与 帆 船 街 之 间 的 一 段 电 气 道 将 会 封 闭 。
停 车 场 暂 停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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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于 网 球 场 对 开 的 兴 发 街 停 车 场 泊 车 位 将 于 下 午 二 时 至 午 夜 十 二 时 暂 停 使 用 。
的 士 站 将 会 暂 停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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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于 百 德 新 街 的 的 士 站 将 会 暂 停 使 用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六 号
完
二 ○ ○ 七 年 六 月 二 日 ( 星 期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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