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在 林 村 实 施 特 别 交 通 安 排
警 方 将 于 农 历 新 年 期 间 , 由 二 月 十 八 日 至 三 月 四 日 在 大 埔 林 村 许 愿 树 附 近 实 施 人 群 管 理 及 特 别 交 通 措 施 , 以 方 便 市 民 前 往 参 拜 。
警 方 发 言 人 说 : 「 由 于 预 计 有 大 批 市 民 会 在 农 历 新 年 期 间 前 往 许 愿 树 参 拜 , 以 及 该 处 将 不 设 私 家 车 泊 车 位 , 我 们 呼 吁 他 们 尽 量 使 用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以 免 对 现 场 交 通 造 成 阻 塞 。 」
封 路 :
- 介 乎 林 锦 公 路 与 林 村 乡 公 所 之 间 一 段 通 往 放 马 莆 村 的 通 道 将 于 二 月 十 八 日 至 三 月 四 日 上 午 七 时 至 晚 上 七 时 实 施 。
以 下 交 通 措 施 将 于 二 月 十 八 日 至 二 十 日 、 二 十 五 日 及 三 月 四 日 上 午 七 时 至 下 午 七 时 及 有 需 要 时 实 施 :
道 路 限 制 :
- 所 有 车 辆 将 不 可 在 下 列 路 段 停 车 、 上 落 乘 客 及 起 卸 货 物 :
( 甲 ) 介 乎 林 锦 公 路 与 林 村 乡 公 所 之 间 一 段 通 往 放 马 莆 村 的 通 道 ; 及
( 乙 ) 介 乎 康 乐 园 交 汇 处 与 塘 上 村 入 口 之 间 一 段 林 锦 公 路 ( 八 乡 方 向 ) , 专 利 巴 士 及 专 线 小 巴 除 外 。
交 通 改 道 :
- 除 专 利 巴 士 、 专 线 小 巴 、 已 载 客 的 士 及 林 村 居 民 车 辆 外 , 所 有 车 辆 将 会 禁 上 驶 入 由 大 埔 太 和 路 通 往 吐 露 港 公 路 北 行 的 支 路 。
- 除 专 利 巴 士 、 专 线 小 巴 、 已 载 客 的 士 及 林 村 居 民 车 辆 外 , 所 有 前 往 八 乡 方 向 林 锦 公 路 的 车 辆 必 须 经 由 吐 露 港 公 路 北 行 往 林 锦 公 路 交 汇 处 的 支 路 慢 线 行 驶 。
发 言 人 说 : 「 警 方 会 对 那 些 不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的 人 士 采 取 票 控 行 动 , 任 何 非 法 停 泊 的 车 辆 将 会 在 没 有 事 前 警 告 的 情 况 下 被 即 时 拖 走 。 」
市 民 请 遵 照 现 场 警 务 人 员 指 示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五 号
完
二 ○ ○ 七 年 二 月 十 六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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