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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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因 付 款 咭 骗 案 被 判 入 狱

一 名 二 十 五 岁 男 子 今 日 ( 八 月 二 十 五 日 ) 在 区 域 法 院 因 付 款 咭 骗 案 被 判 处 入 狱 三 十 个 月 。

案 情 透 露 , 警 方 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 在 本 年 一 月 十 七 日 接 获 报 案 , 指 一 间 优 惠 券 公 司 的 推 销 员 涉 及 不 法 行 为 。

在 本 年 一 月 十 三 至 十 八 日 期 间 , 该 推 销 员 称 可 以 优 惠 价 向 会 员 出 售 一 些 连 锁 店 的 购 物 券 。

受 害 人 被 诱 入 会 时 需 缴 付 二 十 元 入 会 费 , 费 用 须 经 付 款 咭 由 街 上 的 流 动 档 位 的 一 部 终 端 机 过 帐 。 是 项 交 易 是 需 要 受 害 人 输 入 个 人 账 户 密 码 。

受 害 人 感 到 可 疑 , 于 是 向 发 出 付 款 咭 的 公 司 查 询 , 其 后 确 定 交 易 为 伪 造 的 , 于 是 在 一 月 十 七 日 向 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 报 案 。

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 随 后 接 报 展 开 调 查 , 并 于 本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及 十 九 日 拘 捕 一 名 二 十 五 岁 男 推 销 员 , 以 及 涉 嫌 与 案 有 关 的 四 名 女 子 , 年 龄 介 乎 十 九 至 四 十 七 岁 。

警 方 相 信 该 批 付 款 咭 资 料 , 连 同 个 人 账 户 密 码 , 是 会 被 用 来 制 作 假 咭 。

该 名 二 十 五 岁 男 子 今 日 在 区 域 法 院 被 判 三 项 制 造 或 管 有 用 作 制 造 虚 假 文 书 的 设 备 、 三 项 管 有 虚 假 文 书 及 二 项 有 犯 罪 或 不 诚 实 意 图 而 取 用 电 脑 的 罪 名 成 立 , 判 处 入 狱 三 十 个 月 。 其 余 被 捕 人 士 因 证 据 不 足 而 被 无 条 件 释 放 。

警 方 呼 吁 市 民 , 当 向 易 办 事 商 户 披 露 个 人 户 口 资 料 或 个 人 识 别 码 时 , 要 小 心 谨 慎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八 号



二 ○ ○ 六 年 八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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