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 名 男 子 因 爆 窃 被 判 入 狱
两 名 四 十 八 岁 及 四 十 九 岁 男 子 因 爆 窃 罪 名 , 今 日 ( 七 月 十 八 日 ) 在 区 域 法 院 分 别 被 判 入 狱 二 十 八 个 月 及 二 十 六 个 月 。
案 情 透 露 , 警 方 西 九 龙 总 区 重 案 组 探 员 今 年 四 月 十 七 日 晚 上 在 油 麻 地 区 展 开 反 爆 窃 行 动 。 四 月 十 八 日 凌 晨 一 时 , 探 员 发 现 四 十 九 岁 的 男 被 告 在 弥 敦 道 四 百 三 十 八 号 一 间 餐 厅 进 行 爆 窃 , 随 即 拘 捕 他 。
警 方 其 后 亦 拘 捕 了 当 时 在 现 场 把 风 的 另 外 一 名 四 十 八 岁 男 被 告 。
该 两 名 男 子 其 后 被 落 案 控 以 一 项 爆 窃 罪 名 。
两 人 今 日 承 认 有 关 控 罪 , 并 且 被 判 入 狱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三 号
完
二 ○ ○ 六 年 七 月 十 八 日 ( 星 期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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