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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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名 骗 徒 被 判 入 狱

两 名 年 龄 分 别 为 二 十 九 及 二 十 八 岁 非 洲 裔 男 子 因 涉 嫌 诈 骗 罪 名 成 立 , 今 日 ( 一 月 十 三 日 ) 在 区 域 法 院 分 别 被 判 入 狱 二 十 六 个 月 及 二 十 七 个 月 。

案 情 透 露 , 该 名 二 十 九 岁 男 被 告 经 电 邮 接 触 受 害 人 , 男 被 告 在 电 邮 内 以 丰 厚 报 酬 诱 骗 受 害 人 替 其 转 运 一 批 由 一 名 已 故 非 洲 将 军 遗 下 的 财 物 出 国 。 受 害 人 回 覆 电 邮 后 , 被 告 要 求 受 害 人 先 缴 付 一 些 行 政 费 用 , 以 便 转 运 该 批 财 物 出 国 。

去 年 ( 二 ○ ○ 五 年 ) 八 月 十 二 日 , 该 名 二 十 九 岁 男 被 告 假 扮 成 来 自 西 非 国 家 的 外 交 传 送 员 , 再 次 联 络 受 害 人 , 声 称 已 把 该 批 财 物 运 到 香 港 , 要 求 约 见 受 害 人 。 受 害 人 心 内 存 疑 , 于 是 向 警 方 报 案 。

同 日 , 两 名 被 告 应 约 在 湾 仔 区 内 一 间 酒 店 与 受 害 人 见 面 , 并 要 求 受 害 人 缴 付 六 千 七 百 五 十 美 元 运 费 。 他 们 随 即 被 假 扮 为 受 害 人 的 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 探 员 拘 捕 。 该 名 二 十 八 岁 男 被 告 另 涉 嫌 在 被 捕 时 袭 警 。

警 方 在 该 两 名 男 子 身 上 检 获 伪 造 的 职 员 证 及 送 货 收 据 , 另 外 , 警 方 进 一 步 调 查 显 示 二 人 并 没 有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他 们 二 人 被 警 方 于 去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落 案 控 以 合 共 一 项 串 谋 诈 骗 及 一 项 管 有 伪 造 文 件 的 罪 名 。 首 被 告 另 被 控 以 一 项 非 法 留 港 罪 名 , 而 第 二 被 告 则 另 被 控 以 一 项 非 法 留 港 及 袭 警 的 罪 名 。

二 人 今 日 在 区 域 法 院 承 认 有 关 控 罪 , 并 且 被 判 入 狱 。

警 方 呼 吁 市 民 对 任 何 要 先 付 费 用 以 获 取 不 明 来 历 报 酬 的 建 议 要 提 高 警 觉 , 市 民 不 应 回 覆 这 些 建 议 。 市 民 如 有 任 何 怀 疑 , 应 立 即 与 警 方 联 络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八 号



二 ○ ○ 六 年 一 月 十 三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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