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临时禁制令 (HCA 2007/2019) - 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上促进,鼓励和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

警察信息

自今年六月,香港多区出现众多暴力示威及破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毁坏、袭击伤人、暴动甚至纵火。基于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具有匿名、即时交流及便捷的特性,有人滥用有关媒介,以煽动示威者作出违法行为、鼓励使用武器及动员示威者攻击某些目标财产或伤害某些目标人物(特别是警务人员)。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对警察和公众构成巨大危害。

律政司司长作为公众利益守护者,於2019年10月31日单方面向法庭申请并获颁临时禁制令(HCA 2007/2019 – 原High Court Intended Action 202/2019),以禁制该等滥用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的行为。

香港互联网协会作出申请,要求法庭解除或修订有关临时禁制令的内容。

法庭於2019年11月15日颁令,有关临时禁制令继续运行,直至案件正式审讯或法庭另作命令,其内容稍作修订如下:

(a) 故意在任何基于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包括但不限于LIHKG 连登和Telegram)上传布、传播、发布或重新发布任何目的在于促进、鼓励或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意图或相当可能会造成:

(i) 香港境内任何人的非法人身伤害;或

(ii) 香港境内任何财产的非法损害。

(b) 故意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或教唆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

2019年11月15日

修订的延长临时禁制令的盖印副本 延长临时禁制令的盖印副本 传召诉讼各方的传票的盖印副本 临时禁制令的盖印副本 传讯令状的盖印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