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承诺涵盖下列交通警务工作:
警方会在接到非致命交通意外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同时将调查结果通知各有关方面。
若市民就定额罚款通知书 / 交通传票作出投诉,警方会在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并在两个月内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若调查未能在两个月内完成,相关的调查进度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
警务处会定期对上述服务标准进行监察。
警务处会全力及尽速对交通事项进行公正而彻底的调查。
警务处欢迎市民对改进服务提出意见。尽管警方已尽全力,有时亦可能未能够在既定标准回应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如你想查询延误原因,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与发生意外地点所属的交通报案室联络,电话号码如下:
港岛 | 3661 1620 |
西九龙 | 3661 1654 |
东九龙 | 3661 1636 |
新界南 | 3661 1710 |
新界北 | 3661 1684 |
大屿山 | 3661 1694 |
如欲查询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 / 交通传票的事项,可亲临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查询柜枱。地址是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你亦可致电 2866 6552(共5条线)接通交互式话音系统,听取所需资料。如在办公时间内进行电话查询,更可以转介至联络员解答查询。
如你的个案未得到妥善处理并想作出投诉,可透过下列途径提出申诉 :
下载「香港警队流动应用程式」
市民可向上述的交通报案室查询与本小册子有关的进一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