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部门(行动处))

关于我们

行动部

包括四个组别:

行动课

辖下有行动组、重点及搜查组(包括警犬队) 、警察机动部队行动部应变部队, 及第四代指挥及控制通讯系统特别职务队。主要职责是全天候运作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 、处理行动工作的事宜,包括制订警队有关的指令、处理边境保安、资源的调配及与解放军驻港部队及其他海外部队联络等事务、 策划及执行搜查行动,及发展新一代指挥及控制通讯系统。

警察机动部队

警察机动部队总部由训练组、支援组、研究及发展组和特别任务连组成。主要职责是为警队提供内部保安训练, 以应付任何治安或内部保安危机。警察机动部队大队亦为各总区提供一支训练有素、装备齐全及可即时调动的候命部队, 以应付日常或紧急的任务。部队亦负责持续地检讨有关人群管理及控制公众秩序的战术和装备,以确保能适切地配合当前的行动需要。。

爆炸品处理课

负责处理香港境内的所有非法爆炸品﹝小口径弹药除外﹞,包括化生辐核武器。本课人员受过训练并有适当装备, 可处理陆上和水底爆炸品。该课每星期平均奉召出动一至两次,处理项目由非法烟花,土制炸弹至第二次世界大战遗留的巨型空投炸弹不等。

重大事故科

设有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演练及审核组,大型活动策划组和警察公众联络组。负责统筹警队应对重大事故、 紧急事件、大型公众活动,及反恐形势的策略和政策,及能力审核的工作。


警察总区

地图

为了执行日常的警务工作,警队分为六个总区:

图片 港岛
图片 西九龙
图片 东九龙
图片 新界北
图片新界南
图片 图片水警

总区又分为区和分区,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务管辖范围是以警署为单位。现时全港共分为23个警区。在总区工作的警务人员提供24小时的前线服务, 负责执行传统的警务工作,包括:保护市民的生命和财产;防止与侦查罪案;维持治安;及在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对灾难作出迅速回应。


陆上总区

五个陆上总区各设一个总部,辖下有:

行动部负责在总区层面上处理有关行动的事务和程序。行动部下再分为:

  1. 指挥及控制中心- 负责调配总区和区两个层面的资源;亦会发挥资讯中心的作用,把消息传递到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和其他机关。每个中心都设有第三代指挥及控制电脑系统,负责接听市民的999求助电话,并为担任行动任务的人员提供快捷和有效率的服务。

  2. 冲锋队- 主要职责是对紧急情况,包括999电话召唤,作出迅速回应,并且迅速增派军装警务人员到场扑灭罪行。冲锋队设有一个总部和四支分三班轮值的小队。

  3. 警察机动部队大队 - 警察机动部队驻总区大队是一个后备单位,随时为处理内部保安情况及自然灾难提供支援。队员在平日则会被调派到各区协助打击罪行。

行政部负责执行总区指挥官所制定的政策及一般行政事务,包括处理总区内有关警民关系、员工关系和裁判法院的一般工作。

刑事侦缉部 负责调查严重罪案和跨区罪行;亦负责搜集、整理和评估总区内罪犯和犯罪活动的情报。

交通部 负责:

  • 管制交通
  • 执行交通法例
  • 调查交通意外
  • 宣传道路安全
  • 推行警方和总区的交通政策

水警总区

水警的职责是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上边界及水域的治安:

  • 在本港水域执行香港法例
  • 防止海上走私及非法入境活动
  • 负责本港及邻近水域搜索和拯救工作

水警总区由总区总部及两个区组成。水警总区管辖香港1,651平方公里的海域及261个离岛,船队共有119艘轮艇,包括58艘水警船艇,55艘水警轮和4艘行动平台趸船及2艘物流趸船。总区辖下有:

行动科负责总区层面的行动事务,包括:

  • 监督总区重案组调查罪案及海上非法入境和走私集团活动的工作
  • 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
  • 后勤组
  • 小艇分区

行政科负责一般行政工作及总区财务、人事、编制和职员关系事宜。

支援科负责:

  • 水警轮的购置计划
  • 水警人员在航海、驶船、轮机及安全方面的训练及评核
  • 专门设备的选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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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部

辖下有两个组别:

支援科

支援课共分四个课︰

  1. 策划行动课 — 负责联络和协调其他政府决策局/部门及机构处理有关残酷对待动物事宜、 街道管理、失踪人口、以及灵灰安置所事宜等;及就下述法例及守则订定内部政策和确保警队人员遵从有关法例及守则︰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公开资料守则》、《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和《种族歧视条例》, 以及统筹警队对上述事宜的回应。该课亦处理日常的往来文件及其他政府决策局/部门和法定机构(例如立法会秘书处)的查询。

  2. 总务课 — 负责统筹和制订与下述范畴有关的政策︰拘捕、警署及各科的日常事务、 传票及检控、警察记事册、财物、人员丧葬事宜、转授权力、雇用警务人员、保释、 保险箱管理及其他各种前线行动。该课亦处理有关向警务处处长提出的民事诉讼事宜、 监察警署处所的保安,以及监督所有警署报案室电话记录系统的运作。该课又负责警察总部大楼的保安和管理。 对外方面,该课负责联络其他部门,以便为公众活动(例如选举)制订警务安排。

  3. 行动支援及职业安全健康课 — 负责统筹和制订警队有关行动支援的政策, 包括有关使用武力、枪械及弹药、制服、配备及设备。该课亦负责警队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政策, 管理警队安全管理系统,以及培养警队人员对工作场地安全的认识

  4. 牌照课 — 作为发牌当局,负责发出多种牌照及许可证,包括保安人员许可证、 枪械牌照、临时酒牌和社团注册等,以及统筹有关公众活动的政策事宜。

辅警支援课︰

辅警支援课为香港辅助警察队包括三千队员提供行政、管理及训练的一站式服务。支援课辖下有:

  1. 行政及支援组

  2. 人事管理组

  3. 训练组


交通总部

负责制订及发布各项交通政策、审查核对相关的资源需求、处理交通违例传票和定额罚款通知书、 监察交通法例的改变、发展和评估各项交通管理计划,管理警察车队及车辆的分配, 及统筹警队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亦负责管辖交通督导员队。该队的职责是协助警方维持交通秩序及执行违例泊车的法例。交通总部辖下有:

  1. 行政科
    • 行政组
    • 法例检讨及策划组
    • 运输组
  2. 交通管理及违例检控科
    • 交通管理组
    • 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


公共关系部

透过与社区及传媒的联系,积极巩固警队的良好形像,使市民维持对治安高度的信心,其下分为三课:

  1. 社区关系课

  2. 新闻及宣传课

  3. 媒体联络及传讯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