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部
辖下有两个科︰
人事及总务科
该科负责管理警队文职人员,包括品行及纪律、训练、聘任、表现管理及服务条件。
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
该科负责处理开设和删除常额及编外职位的事宜,并按工作需要短暂安排职位重行调配。此外,该科亦负责促进良好的文职人员关系。
财务部
辖下有三个科:
财务科
负责提供各种必需的支援服务。主要工作是控制总开支,并向各管理阶层提供相关、准确而快捷的财务资料,以便有效地管理财政资源。 该科负责管理和控制一切与警务处收支有关的财政工作事项,并为警队统筹每年资源分配工作的资源分配申请及有关开支预算草案的事宜。
内部核数科
负责就属于警队工作范围的活动进行独立评估,并查核警队各单位的帐目,以确保一切帐目都遵照有关的财务及会计程序执行。该科亦就一般会计程序提供意见及提出改善的建议。
物料统筹科
负责采购、供应、储存和分配制服、装备、设备、枪械、弹药、文具、办公室设备、通讯设备和家俱等
策划及发展部
策划及发展部负责警队物业的规划策略,并透过监察香港的基建发展和人口增长及警队的运作需要,策划发展警队现有或未来的建筑物和设施,以满足公众期望及促进可持续发展。该部也监督现时所有警队建筑物和设施的大型维修和改善计划,以确保建筑物和设施得以妥善保养,以及在质素、规格、保安和运作效率各方面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