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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于二零二二年接获一名女受害人报案,指其个人资料及私密照片和影片在未经同意下被人在网上发布。
人员经调查后,迅速锁定疑犯身分并作出拘捕,于其住所搜出手机及电脑作为证物,并利用科技搜证从被捕男子电脑搜出多张受害人被偷拍的相片及影片作为重要证据。人员亦妥善安排受害人在庭上以屏风作供及安排支援者陪伴,减轻受害人上庭的压力和忧虑。近日,被告最终被裁定罪成及被判处监禁。
受害人其后向人员致以感谢信,表扬他们为侦破这宗案件所付出的心血和努力,其能力和专业精神值得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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