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1 張相片

交通總部警司聶凱鵾於一月二十七日率領人員與新加坡警隊及陸路交通管理局舉行視像會議,討論自動駕駛車輛的發展。兩名香港運輸署工程師亦有出席是次會議。


香港特區政府於二〇二一年五月為自動駕駛車輛訂立新規管框架提出初步建議,並徵詢立法會意見。而新加坡於二〇一七年二月修訂《道路交通法令》以界定自動駕駛車輛、自動駕駛系統及自動化技術的定義。為參考新加坡的經驗,交通總部透過聯絡事務科聯絡新加坡警隊,以了解當地自動駕駛車輛的法律框架,以及在執法和交通意外調查等範疇所遇到的困難和挑戰。


新加坡與香港人員在會議上討論自動駕駛車輛相關議題,包括自動駕駛車輛在新加坡的發展、網絡安全、執法和交通意外調查、提取電子數據記錄儀的數據、發牌與測試的法規,以及相關法律責任。


交通總部人員及運輸署工程師與新加坡人員在視像會議上就自動駕駛車輛相關議題分享經驗及交流。
交通總部人員及運輸署工程師與新加坡人員在視像會議上就自動駕駛車輛相關議題分享經驗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