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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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警務處處長:
 
我今年二十六歲,自小覺得自己沒有別人關心,因爸媽在我小學時候已經要返工,由家姐照顧至入讀中學,自己學壞,時常走去玩,玩到不返屋企。其後聽到朋友說吸毒不會上癮,可以試一試。最初感覺就好似真的不會上癮,但後來卻變成習慣。
 
家人知道後幫我找社工協助,然後安排去接受自願戒毒,在香港戒毒會戒毒半年時間。但出來後約兩個月,自己放鬆了,又去夜蒲,所以遇到以前的朋友,又開始再次吸毒。
 
自己的身體因吸毒,所以要經常去厠所,睡也不好,但家人對我都很包容,而每次包容我時,就會令我想起戒毒那半年時間,真有很大感受。但自己很矛盾,又要到夜總會上班賺錢。
 
幸好在一次上班時遇到查牌被女警員7726搜身,發現藏有毒品,而一班油麻地雜項調查隊的警員,包括張女督察、布警長、夏警員及洪警員,在我無助的時候聽我傾訴,令我可以重新做人,所以深感幸運。
 
我很感謝女警員7726及油麻地雜項調查隊的警員,他們令我以他們為榮來提醒自己。
 
市民劉小姐
 
(編按:信中表揚的人員為油麻地雜項調查隊督察張倩敏、警長布耀華、警員周慧兒、夏煒傑及洪嘉偉)
 
《感謝欄》傳遞市民對人員及警隊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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